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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4岁了才领到结婚证

2001-03-30 来源:生活时报 只因相差37岁 乡里宗族百般刁难 我有话说

一个已走向社会的姑娘痴情地爱上了她过去的老师,年龄的差距并没有妨碍他们相爱

1995年1月,江苏省如皋市九华乡赵元中学教师60岁的刘移群办理了退休手续。刘移群1955年从如皋师范学校毕业,1963年,他与妻子分居,1982年离婚。在十多年时间里,他一直独身。刘移群为人正直,爱岗敬业,多次被学校评为“先进工作者”。

1992年,刘老师班里一位名叫邹秀林的20岁女学生考上了如皋师范学校,成为那里的一名自费生。1994年,邹秀林毕业后在家务农。

邹秀林所在的村与刘移群家仅有几公里的路程。因为她爱学习,在读书时对老师就非常尊敬,于是常常到他家里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。刘老师家里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母亲,一有时间,邹秀林就替刘老师照顾老人家,给她洗衣服并为她做一些家务。接触时间一长,两个人竟不知不觉地产生了感情。

没有不透风的墙。村里村外传出了刘移群与邹秀林谈恋爱的消息。老人们说:“这世道真是变了。”年轻人则说:“人家是自愿的就合法,谁也管不了。”

但是,在邹家人来看,这件“有辱家门”的丑事自家人能管得了。

邹秀林从小就失去了母亲,在家里一直是个懂事要强的孩子。当父亲知道这件事后,便暴跳如雷:“他那么大岁数,你让咱们邹家的脸往哪里放?今后你再往老刘家去,就砸断你的腿!”

邹秀林对父亲说:“别看他年龄比我大,但他这个人心眼好,我这辈子就跟他过了。”

1995年8月,邹秀林在家人极力反对的情况下,自己到村会计那里开婚姻状况证明。但村会计姓邹,也是她的本家人。他说:“你爸不同意,我不能给你开这个证明。”尽管邹秀林一再强调“婚姻自主”,但对方还是不给出这个手续。村干部说:“这个事,邹本清不同意咱们谁也不能开。”

邹本清在乡政府任办公室主任,是邹秀林的一个堂叔,是邹家人中的核心人物。

屡屡办不了结婚证,邹家人体罚她并把她看管起来。她逃出来后与刘移群一起出走他乡

结婚证办不下来,两个人也就不能成家过日子。邹家人以为这样就可以了断邹秀林和刘移群的关系,但是他们没有想到,邹秀林已决定今生今世非刘移群不嫁了。她对刘移群说:“不管别人怎么反对,我这辈子就和你过了。”

这天,邹秀林的家人从刘移群家里把她抓了回来,并把她绑了起来,罚她下跪,并打她耳光,让她保证今后不再和刘移群来往。

第二天,邹本清也来做工作:“刘移群是个高级骗子,硬是把你骗住了……只要你和他断了来往,工作和婚姻的事,我都给你管。”

但邹秀林就是不答应。

在这种情况下,邹家人轮番看管着邹秀林,不让她离开家门半步。这样,邹秀林在严密的看管之下度日如年。一天,两天,三天……到了第45天的时候,她终于乘家人不注意逃了出来。她连夜跑到刘移群家,为防止邹家人找到,两个人迅速找个地方躲藏起来。

第二天,他们坐上了开往湖北的列车。他们决定用事实婚姻与不公平的遭遇相抗争!

打电话、写信、回乡要结婚证,还是不能如愿,刘移群的退休金被乡政府扣除

刘移群有个学生在湖北省一家省级制药厂工作,药厂所在地是襄樊市。刘移群和邹秀林一起去了襄樊。刘移群的学生十分同情老师的遭遇,他从厂里腾出一间小房给他们住。为了能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,他安排他俩在厂里看大门。这样,刘移群和邹秀林每个月能拿700多元的工资。至此,两人才算正式有了一个家。

他们多次打电话、写信(落款往往是别人收转)给乡政府,要求对方发给他们结婚证。但是,他们得到的还是失望。

几个月后,刘移群回家乡一次。他的想法有两个,一是到学校里领退休金,二就是想到乡政府领取结婚证。

刘移群首先来到学校。学校的领导说:“乡政府已经下令,停发你的退休金,这些钱都让乡政府给扣了。老师的工资都是乡政府的事,学校实在是没办法。”

随后,刘移群找到乡政府的领导。一位领导说:“要退休金可以,我们可以给你,但是你必须把邹秀林交出来。不交人,这些钱就不给。”刘移群说:“我又不是拐骗人,我俩是自愿结婚。”领导说:“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,而是乡政府集体讨论的意见。”

多次写信,结婚证还是不给办。他们不得不流落到新疆打工,不久他们的孩子出世了

从家乡回来,刘移群两手空空。费了这么大的周折,两人还成不了合法夫妻。后来,刘移群80多岁的老母亲曾多次找乡政府,索要儿子的退休金。乡政府的领导说:“对于结婚的妇女,计划生育办都要定期做‘妇查’。找不到人,就得交‘妇查保证金’,每个月从刘移群的退休金中扣除200元。”

在湖北,邹秀林一方面写信给父亲,要求他同意他们的婚事,一方面写信给乡政府领导,让他们给两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但是,这些信发出后如石沉大海,没有任何回音。

这期间,邹秀林已经怀孕。刘移群说:“孩子来得真不是时候,因为我们连结婚证都没有。”邹秀林说:“如果他们永远不发结婚证,难道我们就永远也不能要孩子了?我一定要把孩子生下来,证明谁也拆散不了我们。”

那一段,药厂的效益不断下滑,工人们的工资难以保障,刘移群和邹秀林的日子也就越来越苦。不久,他们又流落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队打工。看守工地、背水泥、扛沙子,成了刘移群新的谋生糊口的方式。每天的劳累,简直让他难以承受……

1997年2月,他们的孩子出生了。这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给他们带来了快乐,也给本来艰辛的生活带来了新的重压。

他被迫写了两份“保证书”,但还是得不到结婚证

孩子出生后,刘移群和邹秀林要得到结婚证的心情更为迫切,因为当时没这个证,孩子就上不了户口。

1998年1月,刘移群和邹秀林一起抱着他们的小女儿回到家乡。人们说:“这回好了,孩子都有了,不会有人难为你们了。”

但事实并不如此。几天后,当刘移群来到乡政府要求办理结婚证时,十几个邹家人将他打了一顿。之后,他被两个乡干部扣留在办公室。到了晚上8点多的时候,乡领导向他提出两点意见:一,刘移群写一份自愿被扣5000元“妇查保证金”的保证书。二,另写一份保证书,保证近几日内必须将邹秀林交出来,如果不交人,就得同意从每月的退休金中扣除400元,扣足两万元,用来作邹秀林父亲的养老金和彩礼。

直到凌晨一点多,刘移群被迫写下了这两份“保证书”。

尽管如此,刘移群还是没有得到结婚证。他便和邹秀林一起上访到如皋市妇联、民政局、纪检委等部门,强烈要求获得婚姻自由。在这些部门的过问下,乡政府退还了部分退休金,此外还有5000元不予退还,乡政府答应给办理结婚证,但是却迟迟不予落实。

终于盼到结婚证,却遭遇“计划外生育”罚款

1998年11月,刘移群将乡政府告上法庭。不久,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,并当庭宣布,九华乡政府败诉,乡政府非法扣除5000元“妇查保证金”应还给刘移群。不可思议的是,一周后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却与审判结果截然相反。刘移群又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,1999年末,南通法院作出终审判决:维持如皋法院原审判决。

这一过程中,刘移群一直向乡政府要结婚证,但对方总用种种借口推托,不给办理。

直到2000年,在上级部门的督促下,刘移群和邹秀林终于拿到了他们盼望5年多的结婚证。而这时,他们的孩子已经4岁了。

但是,事情并没有结束。

据刘移群、邹秀林介绍,几年来,乡政府一直在扣除刘移群的退休金,理由是,两个人的孩子没有列入有关部门的计划指标,属计划外生育,乡里决定罚款29830.99元。这笔罚款就从刘移群每月的退休金中扣除。

我国现有的《婚姻法》规定:“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”,“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,符合本法规定的,予以登记,发给结婚证”。那么,刘移群与邹秀林5年苦等结婚证并遭受“计划外生育”的罚款——这种不公平的遭遇,不能不发人深省。在我国着手重新修订《婚姻法》的今天,这个例子足以引起全社会的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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